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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基督徒被捕後慘遭酷刑折磨
2018年6月25日上午,江蘇省常熟市八個警察突然闖入姚俊英(化名,女,54歲)所在的聚會點,姚俊英趁現場混亂逃脫,此後遭警察祕密監視。7月3日下午3點多,六名武警持槍闖入姚俊英住處,以查戶口為名,將她強行帶到公安局審訊。警察定罪她信神就是犯法,逼其說出個人及教會信息,無果。
7月6日,姚俊英被警察連夜轉至徐州市一賓館祕密審訊。警察威逼其說出教會帶領與其他基督徒信息,無果,後不准其睡覺。此後,警察繼續對其審訊,見其不答,就將其手腳鎖在老虎凳上。姚俊英既不能站也不能坐,備受折磨,一個多小時後衣服都被汗水濕透了。
見姚俊英始終不說,警察又將她的手腳分別銬在兩個老虎凳上,並將十瓶礦泉水(約10斤重)掛在她脖子上。隨後,警察使勁向兩邊拉老虎凳,又往下拉姚俊英的脖子,姚俊英的手腳被拉扯得疼痛難忍,大拇指像被無數根針扎似的痛。警察還惡狠狠地說:「拉斷算完,對你們信神的人就得狠勁拉!」
7月11日凌晨3點,兩個警察再次審問姚俊英,並繼續用同樣的酷刑折磨她。警察將四塊磚(約20斤重)掛在她的脖子上,折磨其足有20分鐘,致姚俊英手腳腫脹,脖子、頭疼痛難忍。
7月12日,警察強迫姚俊英簽保證書、悔過書、決裂書放棄信仰,姚俊英拒簽,次日被押至縣拘留所拘留10天。
因審訊期間遭受酷刑,姚俊英的兩個大拇指至今麻木無知覺,脖子、頭、腿和胯骨經常痛,不能多走路,也無法幹重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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